更新时间:2015-12-31 17:13:16来源:巨灵信息
近日,央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从动议到起草再到正式颁布,前后经历了两三年的时间,期间业界的讨论也颇多,此次几经修改后的正式下发意味着我国关于网络支付的规范最终落定。
《管理办法》将于2016年7月1日起实施,新规对网络支付的账户分类与监管及法律责任等进行了明确规范。对于个人卖家,《管理办法》规定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个人卖家账户可以视同单位账户管理,不受个人账户的余额付款额度限制。同时,个人消费者的单日累计余额支付限额,可由5000元提高至1万元。
此外,《管理办法》规定,当网络支付平台的评级达到A类且Ⅱ类、Ⅲ类支付账户实名比例超过95%时,其平台上的个人卖家只要符合Ⅲ类账户开户标准,持续从事电商经营6个月以上且期间使用支付账户收取的经营收入累计超过20万元,就可视同单位账户管理,不受《管理办法》中关于余额支付额度的限制,即每年20万限额约束。
当前,我国电子支付业务保持较快增长,移动支付业务涨幅明显。相关数据显示,第三季度,全国银行机构共处理电子支付业务271.38亿笔,金额553.07万亿元。其中,网上支付业务82.12亿笔,金额432.81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5.95%和18.39%;电话支付业务0.78亿笔,金额4.76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6.44%和203.18%;移动支付业务45.42亿笔,金额18.17万亿元,同比分别增253.69%和194.86%。
此次《管理办法》的出台,支付宝、微信支付等企业层面对网络支付新规表现出积极回应态度。从市场效果上看,《管理办法》不仅使网络支付业务在法律层面上得以明晰,而调整了原先的累计余额支付限额,将大大盘活网络支付的资金数额,这能使得消费者使用快捷支付时有更流畅的体验,带动电商销售金额大幅提升。天天基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