酝酿已久的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在千呼万唤中昨日终于面世

更新时间:2022-03-28 15:03:02来源:网络整理

期待已久的互联网金融指引昨天终于出炉。昨天,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保监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明确了边界、互联网金融的业务规则和监管责任。

首次明确互联网金融行业

自2013年互联网金融概念诞生以来,对于互联网金融到底是什么,业界众说纷纭。根据昨日上午发布的《意见》,首次明确了互联网金融的边界: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金融融合的新型金融商业模式。 、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互联网金融的主要形式包括互联网支付、互联网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这是政府首次对“互联网金融”及其七个方面做出明确定义。

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针对《指导意见》回应记者关于鼓励创新、支持互联网金融平稳发展的政策措施:一是积极鼓励互联网金融平台建设;二是产品和服务创新,激发市场活力;第三,鼓励从业者相互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四是拓宽从业人员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环境。

对于互联网金融,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互联网金融作为新兴事物,不仅需要市场驱动、鼓励创新,更需要政策扶持,促进健康发展。近年来,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隐患,主要包括:行业发展中“缺乏门槛、缺乏规则、缺乏监管”;客户资金安全存在隐患,多次出现经营者“带钱跑路”事件;从业人员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存在操作风险;信用体系和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不健全;

被视为互联网金融的基本规律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认为,由于填补了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法规的空白,由十部委联合发布,可以认为是本次发布的指导意见。相当于给了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基本法”。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黄震在接受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份文件的发布,意味着中国互联网金融告别了野蛮生长,进入了规范发展阶段。将互联网金融纳入法制化和法律监管的轨道。

点融网联合创始人兼联席CEO郭宇航告诉南都记者,二级市场的波动一度让业内人士认为互联网金融指引的出台会推迟。仍如期发布,表明中央对发展互联网金融推动传统金融改革的预期并未动摇,仍寄予厚望。指导意见的发布是互联网金融监管道路上的重要一步。将对互联网+金融的创业热潮起到推动作用,对各细分行业的监管也将进入收尾阶段。

在具体方面,《指导意见》还对规范互联网金融市场秩序提出了要求。一、开网站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单位和个人,除按规定办理相关金融监管手续外,还应当依法向电信主管部门办理网站备案手续,否则不得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二是建立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除另有规定外,要求从业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三是完善信息披露,风险预警和合格投资者制度。四是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五是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要求从业人员切实提高技术安全水平,妥善保管客户数据和交易信息。有关部门将制定技术安全标准,加强监管。

不过,谈到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细节,这份《意见》被业内人士视为主要是框架文件。黄震在接受采访时指出,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和实施办法,切实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精神和原则要求。

明确P2P信息中介的性质

“观点”

原版的

个人网络借贷要坚持平台功能,为投资者和金融机构提供信息交换、撮合、信用评估等中介服务。个人网络借贷机构应当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

在互联网金融中,P2P网贷是最热闹、最受争议的。至于P2P到底是信用中介还是信息中介,监管者一度犹豫不决——比如两会前后开会要求对P2P实施杠杆管理。从昨天的《意见》来看,显然是信息中介。

[解释]

置地金融总裁刘夏峰:

《指导意见》可以说是首次正式明确“网贷”的法律地位。在为金融创新划清底线的同时,也指明了方向,这对行业来说是一大利好。《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个别网贷机构应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不得提供增信服务。这意味着征信权将回归传统银行业金融机构或银行业金融机构认可的征信机构。P2P平台将无权评估信用等级并相应控制贷款金额。

人人聚财创始人徐建文:

该意见明确将P2P定义为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不能提供信用增级服务,这意味着P2P平台无法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好信托网,未来可能会禁止使用保本保息的宣传词。但尚不清楚是否可以由第三方提供担保。

资金的存入由银行完成

“观点”

原版的

从业者应选择合格的银行金融机构作为基金存款机构管理和监督客户资金,以实现对客户资金的单独管理和从业机构自己的资金。

资金问题,包括P2P、股权众筹,一直困扰着行业——一方面,资金存管可以解决部分平台自筹资金和资金池化的问题;一直在为P2P等互联网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托管犹豫不决,担心监管合规问题。此前,虽然平台陆续与P2P签约,但真正落地的寥寥无几。

[解释]

开心贷副总经理周志涵:

对于资金的存放,除另有规定外,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放资金。这可能是更严格的要求。

置地金融总裁刘夏峰:

这意味着目前涉足P2P网贷领域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将全面退出,银行业将逐步接手。

但也有业内人士认为,目前要求P2P实行全托管的可能性不大。

广州易贷总裁方松:

在资金托管方面,目前很多P2P平台都希望与银行合作。广州易贷也就此业务与银行进行了沟通。此前,监管政策尚未出台,部分银行无法定义可合作的P2P平台。

但另一方面,2000多个P2P都与银行监管挂钩的可能性不大。首先,目前银行需要投入大量的IT技术来开发P2P系统,并不是所有银行都有积极性。此外,银行在介入P2P时也担心背书风险。预计未来仍将允许第三方支付托管。

小额股权众筹

“观点”

原版的

股权众筹。股权众筹主要是指通过互联网进行公共小额股权融资的活动。股权众筹融资必须通过股权众筹融资中介平台(互联网网站或其他类似电子媒介)进行。

股权众筹是除P2P之外的一个快速发展的行业。但是,之前的股权众筹草案被业界认为门槛太高。昨天的《意见》似乎释放了以下信息:股权众筹的监管规则发生了变化,尤其是准入门槛。

[解释]

广州易贷总裁方松:

股权众筹最重要的监管要求将是合格投资者的定义,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最低投资额;另一个是投资者的数量。从昨天的《意见》来看,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最大的不同在于,将其规定为“小额股权融资”,这是一个突破,不同于以往的监管思路。人数没有明确说明。希望未来在监管细节上能有所突破。

行业视角

网贷平台将进入洗牌期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随着监管框架的出台,互联网金融行业将进入洗牌期。

人人聚财创始人徐建文认为,90%的平台将面临关闭或转型。他表示,该指南是一个监管框架,将有效促进各行业从业人员的自律和规范。虚假交易、欺诈、自筹资金等平台将面临更大压力,行业将面临重大洗牌。很多小平台和运营不规范的平台将被关闭关闭。当银监会的具体监管规则实施时,行业内很多公司都会破产,他判断90%的平台将面临关闭或转型。

拍拍网CEO张军在接受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指导意见的出台将加速P2P行业崩盘的到来好信托网,促进行业的净化。

但他也认为,《意见》将对行业发展产生较大影响。具体来说,首先,《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个别网贷机构应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不得提供增信服务。同时,这意味着征信权将回归传统银行业金融机构或银行业金融机构认可的征信机构。P2P平台将无权评估信用等级并相应控制贷款金额。一些平台倾力打造的信用增级体系将功亏一篑。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意见要求客户资金必须由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托管机构进行第三方资金托管。置地金融总裁刘夏峰认为,这意味着目前涉足P2P网贷领域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将全面退出,银行业将逐步接手。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