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30 21:00:51来源:网络整理
根据南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下列销售机构签订的销售协议,公司决定增设下列销售机构为南方宝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南方宝恒混合A,基金代码:011033;基金简称:南方宝恒混合C,基金代码:011034)的销售机构。
自2021年5月26日起南方基金app,投资者可到以下代销机构办理基金认购及其他相关业务。具体业务办理规则请遵循以下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或通过以下渠道查询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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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也可通过登陆中国南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或拨打全国免费客服电话())查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募集说明书》、《产品信息摘要》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作出决策、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与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特别公告
南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26 日
关于南方中债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
关于暂停投资基金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发送日期:2021年5月2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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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醒的事情
(1)基金将于2021年5月27日起暂停赎回业务。
(2)基金将于2021年5月27日进入清算程序,届时投资者将无法办理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后进行分配团队已经完成清算程序。
(3)投资者如欲了解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详情,请仔细阅读《南债10年度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公告》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决议生效公告。
(4)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信、勤勉、尽责的态度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请阅读投资基金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公告。
南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26 日
关于南方基金 关于南方宝恒混合型
关于增加A类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以下销售机构签订的销售协议,公司决定增设以下销售机构为南方宝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类A(基金简称:南方宝恒混合型A,基金代码:011033)代销处。
自2021年5月26日起,投资者可到以下代销机构办理基金认购及其他相关业务。具体业务办理规则请遵循以下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或通过以下渠道查询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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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也可通过登陆中国南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或拨打全国免费客服电话())查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募集说明书》、《产品信息摘要》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作出决策、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与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特别公告
南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26 日
关于南方基金 关于南方宝恒混合型
关于增加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南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下列销售机构签订的销售协议,公司决定增设下列销售机构为南方宝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南方宝恒混合A,基金代码:011033;基金简称:南方宝恒混合C,基金代码:011034)的销售机构。
自2021年5月26日起,投资者可到以下代销机构办理基金认购及其他相关业务。具体业务办理规则请遵循以下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或通过以下渠道查询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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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也可通过登陆中国南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或拨打全国免费客服电话())查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募集说明书》、《产品信息摘要》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作出决策、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与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特别公告
南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26 日
关于南方基金 关于南方宝恒混合型
关于增加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南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下列销售机构签订的销售协议,公司决定增设下列销售机构为南方宝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南方宝恒混合A,基金代码:011033;基金简称:南方宝恒混合C,基金代码:011034)的销售机构。
自2021年5月26日起,投资者可到以下代销机构办理基金认购及其他相关业务。具体业务办理规则请遵循以下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或通过以下渠道查询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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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也可通过登陆中国南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或拨打全国免费客服电话())查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募集说明书》、《产品信息摘要》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南方基金app,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作出决策、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与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特别公告
南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26 日
中债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及
决议生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南债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公告南方中债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及相关事项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南方中债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股东大会。权益登记日为 2021 年 2008 年 4 月 22 日。股东大会表决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22 日至 2021 年 5 月 24 日 17:00(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票)。2021年5月25日,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基金管理人对本次会议的表决情况进行了点票。北京金诚通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见证了计票过程,
据统计,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上发表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共计36,657,771.81股,占登记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权益。53.占总数的6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规定的召开会议的法定条件,南方中债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终止南方中债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出具表决意见 对本次会议的决议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34,588,957.29 股同意,330,256.25 股反对,1,738,558.27 股弃权。同意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基金份额占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开发行”
本次基金股东大会费用由基金财产承担,本次基金股东大会律师费1.8万元,公证费1万元,合计2.8万元。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之日起生效,本次会议决议的生效日期为5月2021年2月25日,基金管理人自批准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事项为公司4月22日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南方中债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 2021 "
三、南方中债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终止后续安排
(一)决议生效后相关业务处理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持有人大会通过的决议及说明,本基金自2021年5月27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不再办理赎回业务,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基金管理人将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及时公告。
(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基金管理人应组织清算组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组
(1)基金合同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组,在中国证监会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委员会。
(2)基金财产清算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和中国证监会指定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雇用必要的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组负责基金财产的托管、清算、估值、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依法开展必要的民事活动。
3、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时,基金财产清算组统一接管基金;
(2)清理确认基金财产及债权债务;
(3)基金资产估值与变现;
(4)准备清算报告;
(5)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分配基金剩余资产。
4、基金资产清算期限为6个月。
5、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达成协议或基金资产清算组认为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更有利的清算方式。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要求处理。
6、清仓费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组在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组从基金财产中优先支付。
7、基金资产清算剩余资产分配
根据基金财产清算分配方案,在基金财产清算的全部剩余资产中,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缴纳所欠税款和清偿基金债务后,各基金份额的各自基金份额资产在发生清算原因时基金合同终止。净值比例决定了剩余资产在各基金份额中的分配比例,在各基金可分配的剩余资产范围内,按照各类别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基金份额。
8、关于基金资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应当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应当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由基金财产清算组自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在规定的报纸上。
9、基金财产清算账簿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簿及相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四、可供查阅的文件
1、《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南方中债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附件1:《关于终止中国南方中债10年期《关于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附件二:《中债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情况》 ,附件三:《中债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代理表决委托书,附件四:关于终止南方中债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议案的说明
2、《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债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南方基金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债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公证书
5、法律意见
特别公告。
南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26 日
附件:《公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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