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5-09 08:19:00来源:互联网
日前,证监会起草发布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管理办法” ),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管理办法提高了金融机构“走出去” 的门槛,坚持了三大原则:“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 ;同时,要求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坚持“突出主业、稳健经营、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资本约束、内控有力” 。这对券商、基金机构境外机构的设立提出了新的要求。近年来,券商和基金境外子公司、合资公司遍地开花, 显示出国内金融机构日益加快的国际化进程。 如今,管理办法向社会征求意见,引导机构更好走出去的意图明显。包括券商、基金在内的国内金融机构走向海外的步伐依然坚定,同时力求规范行事、控制风险,在“落子” 布局上更精妙。国际化寻求新业务增长点
目前,各家有实力的券商、基金都在加快国际业务的推进步伐,分析人士认为,一方面,国际业务有着较大的发展空间,有望成为券商、基金业务收入的新增长点;另一方面,随着国内证券业开放的深化,倒逼国内券商、基金走出去,适应全球市场,提升自身竞争力。因此,积极参与国际化发展,寻求新业务增长点成为转型的一大趋势。
近年来,随着国际业务的发展,金融机构境外机构数量和业务规模也迅速增长。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我国有31家证券公司、24家基金管理公司在境外设立、收购了56家子公司。
兴证国际有关负责人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中国新一轮改革开放在金融领域的重要体现是;金融市场和金融行业两个层面的全面双向扩大开放。2018年以来,一系列大事件已经或即将落地,一方面;A股即将被正式纳入MSCI指数,人民币债券纳入彭博巴克莱全球指数,中国公司还将迎来沪伦通和D股等新的挂牌机制,国际资本对中国资产的参与度进入了长期持续增长的轨道;另一方面;QDII、QDLP和QDIE等机制的扩容,意味着中国金融和产业资本的出海正在日益常态化。这对中国券商国际业务发展的业务环境和竞争格局产生了深远影响。在竞争日益加剧的市场中,走出去既是国内券商的重大发展机遇,同时也是新的课题和挑战。
在“走出去”方面,龙头券商走在了行业前列。海通证券(600837) 有关负责人表示,早在2002年,海通证券就提出“立足亚太、辐射欧美”,确立了“两阶段”路径:第一阶段主要聚焦香港、东南亚等毗邻市场,积累经验,适时进入其它新兴市场;第二阶段主要利用积累的经验和产品服务优势,逐步进入欧美成熟市场。2010—2014年,公司相继完成对香港大福证券的收购、H股上市及增发,以及对恒信金融集团的收购,构建了业内领先的海外业务平台,基本实现第一阶段目标。2015年公司完成对海通银行的收购,为开启第二阶段做好了战略储备。截至目前,海通证券在亚洲、欧洲、北美洲、南美洲等14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分行、子公司或代表处,境外业务处于中资券商领先地位,境外业务收入贡献不断提升。
同样,基金公司走向海外的进程也很早就拉开了。2005年左右,证监会发放牌照允许内资金融机构到香港开展业务,内地公募机构也陆续开展国际化资管业务。2008年5月,为了促进RQFII、QDII业务的发展,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在香港设立机构的规定》,开启内地公募前往香港设立分支机构的大门。同年,易方达、南方、嘉实、华夏等成为首批在港设立子公司的内地基金公司。
如今,各家基金公司在境外设立的机构已成为公司走向国际化,满足客户多样化投资需求的重要平台。以招商基金为例,近日,招商基金及其香港子公司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荣获“2017年度深圳市金融创新奖”。其获奖的项目“招商深港一体化全球机会资产配置平台(深港)”是深化金融服务供给侧改革和全面提升金融服务水平背景下的普惠金融资产管理解决方案,该平台涵盖了招商银行(600036) 总行私行部及海外分部平台上架的千余款优质标的,以大数据为依托,根据风险偏好定制配置优化方案。
“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相关机构,是基金公司重要的创新方向和业务拓展方向。虽然各家基金公司的初衷和发展意图不同,拥有的海外资源和平台等的禀赋不一样,但是海外市场中包括国内投资者出海以及国外投资者服务等业务,都是基金公司未来重点发展的方向之一。”华东一家公募机构香港子公司人士表示。
监管信号突出规范发展
此次,证监会就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从业务门槛、业务范围等多方面对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在境外设立、收购或者参股经营机构给出了具体标准。此次管理办法对现有规定进行整合,统一准入条件,主要包括四大内容:一是维持适当门槛,支持机构“走出去”;二是规范业务范围,完善组织框架;三是督促母公司加强管控,完善境外机构管理;四是加强持续监督,完善跨境监督合作。
证监会指出,境外机构经营比较稳健,整体风险可控,发展趋势向好。同时,境外机构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是发展定位不清晰,境内母公司管控不力。二是主业不突出,盲目扩张业务。三是组织架构复杂化,法人治理不完善,内部管控难度加大。四是主动合规意识不强,风险管理能力有待提升。
业内人士认为,监管层释放的信号很明确,针对性很强,即继续支持券商、基金等金融机构“走出去”;同时,明确“走出去”的步伐必须是稳健的、规范的以及是风险可控的。
申万宏源(000166)非银分析师王丛云表示,管理办法中对证券公司的财务指标提出明确要求,维持适当门槛,有利于加强境外分支机构治理,提升竞争力。随着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以开放促改革提升国内证券公司竞争能力,进而促进国内证券公司走出去。
也有券商人士认为,该政策还是意在提醒国内券商在开展海外业务方面,不要偏离自身的主业发展,同时加强对海外业务的风险防控。这有利于提升国内券商在国际舞台的综合实力,更多的是利好。
上述公募机构香港子公司人士认为,此次的管理办法,对金融机构海外分支机构的设立运作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规定,且对持续风险控制、持续跨境监管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中,政策更为细化的方面包括,在境外设立、收购或参股经营机构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要求净资产不低于6亿元;持续经营满2年;最近12个月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如有)持续符合规定,且在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后各项风险控制指标仍然符合规定。而对风险的管控和对境外机构的有限管理和持续监管,更是体现在管理办法的多方面内容之中。
“此前,基金公司走向海外的政策规定并无如此细化,更没有对于风险管控的如此强调。某些境内机构在海外市场上的风险管控失当,特别是过于降低自身风控要求,过于追求接轨国际和创新产品,而将风险暴露出来。而囿于监管制度的差异,甚至会出现无人担责的怪异局面。这一切随着管理办法最终落地有望发生变化。”该公募香港子公司人士表示。
海外布局追求精妙“落子”
监管部门着力推进券商、基金规范有序走向海外,将引导和促进相关机构重现审视自己的出海之路,并细化和规范化相关战略部署,力求做到海外布局“落子精妙”。
王丛云表示,国际业务有望成为未来国内券商业务方面的增量,在国内业务竞争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可能会更多考虑国际业务的开拓。从业务机会看,沪深港通的进一步完善、“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都给国内券商在海外业务方面,带来了较多拓展业务的机会。
从国内券商海外业务整体布局情况来看,有机构人士表示,目前内地券商(主要是大券商),通过在香港设立子公司或者收购境外公司在亚太地区开展业务,在发达资本市场地区竞争力相对较弱。考虑到欧美市场的竞争十分激烈,内地券商在这些地区的业务布局仍处于初期,可通过收购当地金融企业方式,进入该市场。
对于基金公司而言,特别是一些合资基金公司,充分挖掘和利用好外方股东的资源和平台,借力出海,将是不错的选择。对于缺乏外方股东资源的基金机构来说,循序渐进的“边做边学、边学边做”式的出海,以及与境外机构通过投资、合作等方式搭建“联合体”,都将是符合行业规律、符合监管要求的发展之举。当然,走向世界,最终落地的还是要实实在在地去做。虽然过程中有所变化调整,乃至失利挫折,但是国内金融机构走向世界的脚步依然坚定。
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海通国际今年会加大在美国市场的业务投入。海通国际刚刚获得了美国纳斯达克做市商资格。而在今年年初,海通国际已获得纳斯达克会员资格。
海通国际副主席兼行政总裁林涌表示,美国有“百年老店”,中国也会涌现越来越多国际化企业。所以,中国金融机构要走出国门,帮助和服务中国企业的国际化。此次获得纳斯达克做市商资格对海通证券成为国际旗舰金融机构有重要的促进推动作用。
兴证国际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司今年将积极研究与推进国际化战略,进一步加强各条业务线发展;进一步加强与控股股东(兴业证券(601377) )的合作,挖掘跨境投融资业务机遇。
日前,证监会起草发布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管理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管理办法提高了金融机构“走出去”的门槛,坚持了三大原则:“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同时,要求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坚持“突出主业、稳健经营、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资本约束、内控有力”。这对券商、基金机构境外机构的设立提出了新的要求。
近年来,券商和基金境外子公司、合资公司遍地开花,显示出国内金融机构日益加快的国际化进程。如今,管理办法向社会征求意见,引导机构更好走出去的意图明显。包括券商、基金在内的国内金融机构走向海外的步伐依然坚定,同时力求规范行事、控制风险,在“落子”布局上更精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