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企业税收「澳门企业所得税」

更新时间:2023-06-05 14:34:37来源: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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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澳门税制的特点

澳门地区实行的是以直接税为主体的低税制度, 税制简单, 税种少, 税负低 •

和中國內地相比,沒有增值税等流转税

二、补充纳税人分组

—分为A组和B组。A组必须要有帐目,必须要有会计师或者核数师签字 —

三、2017年免税额和税率

•根据2017年度施政报告,所得补充税可课税的年度收益豁免額維持为60万元;而对于超出该金额之收益,适用12%的税率。

四、中小企业常见问题*(案例)

公司分派股息

XY公司2016年度收入320万,费用100万,两位股东作为董事直接参与公司管理运作,且每人每年受薪澳门币30万。


2、一人有限公司和自由职业者

——张三是个艺术家,年度收益80万澳门币。

如果张三是一位艺术家,成立家一人有限公司,需要交所得补充税为2.4万

如果张三以第二组纳税人申报,需要交的职业税为34,244澳门币

此时成立家一人有限公司交的税比较少

———如果李四是个艺术家,年度收益120万澳门币。

如果李四成立家一人有限公司,需要交所得补充税为7.2万澳门币

如果李四以第二组纳税人申报,需要交的职业税为59,444澳门币

此时用第二组纳税人申报交的税比较少


3、海外公司营业税登记

本澳一家医药公司年度收入100万,花40万邀请香港ABC公司为其提供资讯服务,假设没有其他费用

海外公司的40万资讯费能否作为税务费用,关键看该海外公司有无在澳门交M/1,做税务登记

如果香港ABC没有在澳门做营业税登记,资讯费40万不可作为税务费用,此时补充所得税为4.8万

如果香港ABC没有在澳门做营业税登记,资讯费40万可作为税务费用.此时补充所得税为0。


4、同一公司多个商号

根据所得补充税A组M/1式收益申报书填表及申报指引,当纳税人拥有多于一间登记商号,而其中一间已经循A组途径申报所得补充 税,按规定其名下其他所有登记商号亦必须循所得补充税A组途径申报。

关联方之间,澳门的补充所得税不允许不同公司之间做合併税务表

——A 组纳税人如有多个商业登记号码,可以选择每个商号,分别申报;也可以所有商号,综合申报

综合申报好处是亏损的商号可以抵盈利的商号

——ABC公司有三个商号

A商号利得50万,B商号你的60万,C商号你的70万

分别比较商号分开申报和商号合併申报的缴税金额

——分开申报

A商号利得50万,不需要缴税

B商号利得60万,不需要缴税

C商号利得70万,需要缴纳补充所得税1.2万

商号分开申报,2016年一共需要缴纳所得补充税1.2万

——合并申报

A商号利得50万,B商号你的60万,C商号你的70万,合併税表,总共利得180万

需要缴纳税14.4万。此时合併商号申报只能使用一次免税额,需要多缴纳税。


5、和内地避免双重徵税安排

澳门和内地所签订的有关规定,澳门纳税人可以适用的现行税种是:

职业税,所得补充税和房屋税。符合有关安排的澳门纳税人,在内地赚取的收益,虽已于内地徵税,但如果该收益亦属于澳门的应税收益,则须申报为澳门所属年度收益,并与以徵税。由于同一收益出现双重,故纳税人可对已缴内地税收申请抵免澳门税收或者豁免徵税,但必须在收益所属年度之后的两年内提出申请

如果受益所有人直接拥有支付股息公司至少25%资本的公司(合伙企业除外),不应超过股息总额的5%。有关抵免额的计算:内地税款最大抵免额=内地股息收益×(本澳应纳税额/评定后可课税收益),再以“内地税款最大抵免额”与“本澳可接受之申请税额”比较,两者选其低者

——案例

澳门A公司分别与内地的甲公司和乙公司在2016年从内地赚取股息收入同为100万,在内地已缴纳10%的税款。A公司拥有甲公司100%股权而拥有乙公司20%股权。2016年度本澳应纳税款1128,000和评定后可课税收益是1000万。 请问2016年度抵免额是多少?

A公司拥有甲公司20%股权,本澳可接受纳税人申请避免双重税为内地股息收益的5%

内地税款最大抵免额= 100万×1128000/1000万=112800

本澳可接受之申请税额= 100万×5%=5万

两者选取低者:5万

A公司拥有乙公司少于25%的股权,故本澳可接受纳税人申请避免双重税不设上限,为内地股息收益的10%

内地税款最大抵免额=100万×1128000/1000万=112800

本澳可接受之申请税额=100万×10%=10万

两者选取低者:10万

自2015税务年度起,就符合有关安排之外地收益,列如股息收益或者利息收益,所得补充税纳税人可自行选择一下其中一种方式申报所得补充税M/1g格式收益申报书:

1 先徵后退

2 先免后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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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御财府财税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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